4个案例告诉你,什么是信托的正确打开方式?
信托是一种资产管理的制度,在信任的前提下,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委托人的意愿进行管理运作来获得收益的一种行为。
举个栗子
主人委托家里的阿姨带孩子去吃麦当劳,那主人就是委托人,阿姨是受托人,孩子就是受益人。主人把钱给阿姨,阿姨对于这笔钱只有名义上的拥有权,但没有实际的支配权,只能带孩子去吃麦当劳。这就是简单的【信托】关系。
信托在中国
1、1979 年 10 月 4 日,原国家副主席荣毅仁获邓小平倡导和批准创办第一家信托公司-中信信托。
2、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构成中国四大金融支柱。
3、信托是唯一可以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三大投资领域的金融机构。
4、信托资产具备破产、债务、税收隔离功能,是全世界成功人士最喜欢的财产保护、财富传承工具。
5、全国只有68家信托公司,2007 年后银保监会就不再新发牌照。
信托在中国走过44个年头,经历了计划经济、计划与市场混合经济和市场经济三个发展阶段,已经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信托产品体系。
今天,我们就从以下4个案例来一窥信托在真实案例中的作用。
01 隔离企业经营风险
甲先生是一位企业家,因为所处的行业原因,企业投融资时需要签署连带责任担保。一旦企业发生任何风险,都有可能让企业破产并连带自身财产蒙受巨大损失。
【信托方案】
甲先生可以在签署担保前提前设立好家族信托,根据《信托法》的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不会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家族信托在这里就相当于是甲先生财产的防火墙,不管外面惊涛骇浪,信托内的家族财产不受影响,家族生活仍然得以保障。
02 保护婚姻财富流向
甲先生夫妇仅有一女,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其女儿在国外留学期间认识乙先生,二人在短短3个月的恋爱后决定闪婚。甲先生夫妇既担心女儿遇人不淑,又担心女儿日后一旦离婚财产被外人瓜分, 家产迅速外流。
【信托方案】
甲先生在此情况下,就可以使用保险金信托为孩子的婚姻风险提供事先有条件的隔离与分配。将婚前存款设立信托无需与子女的配偶订立婚前财产协议,且无需配偶知情,信托设立后该存款既不属于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属于子女的婚前或婚后的个人财产,且具有相当程度的保密性,避免影响夫妻感情。
在婚姻和谐时,信托分配的收益可以保证子女及其配偶日常的需要,万一发生婚变,信托财产是独立财产,并不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03 引导子女正向成长
甲先生65岁,年轻时通过事业打拼积累了一定的资产,与妻子相伴40多年感情深厚。两人育有一独子28岁,但夫妻两人为打拼事业忽略了对儿子的管教,使得儿子游手好闲,挥霍无度。随着夫妇两人年岁渐长,对于儿子未来忧心忡忡,希望名下财产既能够保障下一代生活,同时有效防止被挥霍一空。
【信托方案】
可通过设立家族信托,通过“正向引导”(完成高等教育或创业提供资金支持);“负向约束”(行为不端或其他不良嗜好可减少分配或直接取消);“基本保障”(以固定分配的方式给予稳定的、持续的利益分配);“特殊分配”(如遇重大疾病或伤残时一次性分配)等四个层面去有效管理下一代,督促其正向发展。
04 保障晚年体面生活
甲先生早年丧偶,现也已经进入古稀之年,儿女早已在国外生活定居。好在甲先生早年经营企业有方,有一大笔资产供晚年养老使用。但是随着身体机能的不断下降,A先生开始担心因失能失智而影响后续的养老生活质量和资金安排。
【信托方案】
为了晚年享有更优质的生活保障,甲先生可以选择设立保险金信托直接对接养老社区的方案。
一方面通过保险金信托,由信托公司直接按期缴纳养老社区的费用,能够大幅降低A先生的操作负担,减少因机能衰退无法及时付款的问题。
另一方面,亦可减少子女对于分配资产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和情感矛盾,利用信托账户的的剩余资金,自由安排财产的用途、分配对象和分配节奏,保证了私密性和把控程度。
在这里也特别提示,信托仅仅是一种财富管理的手段,其设立的基本框架还是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之下。在保证资产完税性之下,再去进行对应的信托安排,这才是真正的价值所在。
随着2023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的正式实施,信托业务被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随着信托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的不断厘清,中国的信托业务将走向发展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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